首页 / e线 / 详情

海南进一步扩大禁烟范围 电子烟纳入其中

李在山 · 2020-10-10 11:06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公司讯,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修订后的《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规定,“禁止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吸烟”,将电子烟纳入禁吸范围,并要求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同时,新的《条例》对违法处罚也明确了标准,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处五十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