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建议修改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彭飞 2019-12-20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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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讯,12月20日消息,香港证监会建议修改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制度。按照建议修改,获发牌或注册的证券经纪行将可担任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保管人,而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投资范围将扩大至涵盖贷款及香港私人公司的股份和债权证。

责任编辑: 陈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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