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3至5月对湖北省免征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吴晓辉 2020-02-27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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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3月1日至5月底,对湖北省免征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其他地区征收率由3%降到1%。

责任编辑: 刘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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