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
康殷
12-17 15:23
e公司讯,北交所公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所拟对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进行调整。自2023年9月11日起,本所已上市股票全部纳入融资融券标的(存在《融资融券细则》第二十七条至二十九条规定调出标的范围情形的股票除外),新股自上市首日纳入融资融券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