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刘良文 2024-11-18 10:38
Aa 大号字

e公司讯,据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通知如下:一、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 刘巧玲
e公司声明:文章提及个股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更多相关文章
热门解读 更多
视频推荐 更多
热门股票 更多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