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征求意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承担废锂电池回收主体责任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赖小风 2024-12-18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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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讯,12月18日,据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就《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回收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与电动自行车锂电池生产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加强绿色设计,提高产品的可拆卸性、可回收性、可维护性。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应承担废锂电池回收主体责任,用好现有各类回收途径构建回收网络,提供回收服务。

责任编辑: 任丽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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