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解读 / 详情

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华晨集团被立案调查

李小平 · 2020-11-22 20:43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一石激起千层浪,华晨集团在正式宣布破产重整后,又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11月22日晚间,金杯汽车(600609)和申华控股(600653)双双发布公告称,华晨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送达的《关于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同时,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

警示函主要内容显示,经查,华晨集团作为在上交所公开发行债券发行人,存在以下事项: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发生未能清偿到期信托计划、债券计划及银行贷款违约情况;成立债委会情况;涉及重大诉讼事项。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事项。对此,华晨集团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该重大事项对债券偿付的影响进行公告。

警示函指出,华晨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辽宁监管局决定对华晨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调查通知书》显示,因华晨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华晨集团立案调查。

据华晨集团官网介绍,公司是隶属于辽宁省国资委的重点国有企业,总部位于辽宁省沈阳市。目前,公司在辽宁、四川和重庆建有6家整车生产企业,2家发动机生产企业和多家零部件生产企业;拥有4家上市公司,分别是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新晨中国动力控股有限公司,还有160余家全资、控股和参股公司。

目前,华晨集团旗下有中华、华颂、金杯三大自主品牌,及华晨雷诺和华晨宝马两大合资品牌,产品覆盖乘用车、商用车领域。不过,这家有着近20年历史、总资产近2000亿元的重点地方国有企业,如今正深陷债务危机之中。

11月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称,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时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实际上,在辽宁中院正式披露上述裁定书前,华晨集团就因债务违约引发热议。

10月23日,华晨集团就因未能按期兑付规模10亿元的私募债券“17华汽05”,而发生实质性的违约。随后华晨集团主体信用等级多次被降,大公国际和东方金诚最终将其信用评级从最初的AAA级一路调低至CCC级。

11月16日,华晨集团公告称,目前,华晨集团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因企业资金紧张,续作授信审批未完成,造成无法偿还。

截至目前,华晨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金杯汽车 2.66亿股股份,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20.32%;上述股份中,1亿股处于融资融券状态,7360万股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同时,华晨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申华控股4.46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93%,处于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1.08亿股,占其持股总数的24.13%,占公司总股本的 5.53%。

同日,金杯汽车和申华控股均表示,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华晨集团的调查,与公司无关,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受到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