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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九部门开展楼市专项整治 严查“投机炒作”“茶水费”等乱象

王一鸣 · 2018-09-18 22:25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9月18日,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获悉,近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银监局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通过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发布虚假信息、投机炒作、房产经纪违法违规以及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通知》指出,将建立成员单位联合惩戒机制,对查实的违法违规机构,采取暂停金融服务、暂停商业银行与其业务合作、暂停合同网签资质、纳入工商重点监管名单等措施。汇同规土部门,对于查实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限制其参加土地招拍挂;同时,会同发改委,将企业、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以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本次《通知》显示,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上述上海市九部门决定,到2018年底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具体来看,《通知》明确所谓的“发布虚假信息”包括通过电视、网站、新媒体等途径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误导购房人,对市场预期造成负面影响等虚假信息;以及在房地产广告中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等的违法广告等行为。

“投机炒作行为”包括通过捂盘惜售,炒卖房号、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垄断或变相囤积房源,以操纵房价、房租;以及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分期首付”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等。

“房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利用信息不对称“恶意碰瓷”,承诺“保证摇到,保证买到”,收取“茶水费”、“关系费”;怂恿当事人采取“阴阳合同”不实承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在住房公积金使用方面,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收取高额手续费等。

“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则包括未按规定公示“一房一价”及认筹规则,不按规定对认筹客户进行限购、限外、限企审核,未落实公证摇号选房相关规则,影响正常销售秩序。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定、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领证后未按规定时间开盘销售、或虽开盘,但以各种关联交易的名义保留房源、捂盘惜售等。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政策在商品房是否办理不动产登记、限企审核以及管控电话营销等方面做了新的明确。由于此次政策规定在9月20日前需出台相关具体方案,不排除9月下旬楼市管控会升级,尤其是房屋交易秩序的整顿会趋严。

据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观察,在调控政策持续升级、新房集中供应价格倒挂等背景下,今年上海二手房价格已有下降趋势。上海二手房指数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8月份,上海二手房指数为3916点,已连续9个月下行,相比去年同期下跌1.81%。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9月7日发布的《上海2018年房地产市场8月报》显示,8月份,上海二手住宅成交约1.35万套,环比下降3.4%,同比上升17.4%。1-8月上海二手住宅累计成交约10.9万套,同比上升3.7%。整体来看,上海二手房成交自2017年初以来一直属于低位盘整状态,目前绝对量已经处于近6年低位水平,后续下降空间有限,随着政策面和资金面的趋紧,预计短期内成交仍将继续低位盘整,金九银十难以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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