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
e公司讯,2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依托适合自身特点的账户体系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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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讯,2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其中指出,支持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投资;支持在有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依托适合自身特点的账户体系开展人民币跨境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