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亚有色等单位及21人非法吸存、职务侵占案宣判
e公司讯,3月22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对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被告单位及单九良等21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案宣告一审判决,对昆明泛亚有色公司判处罚金十亿元,对云南天浩稀贵公司等3家被告单位分别判处罚金五亿元、五千万元和五百万元;对被告人单九良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五千万元,罚金五十万元;对郭枫、张鹏、王飚、杨国红等20名被告人分别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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