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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股权转让意向投资者见面会内容曝光 涉及八大问题

翁健 · 2019-05-22 19:16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5月22日晚,格力电器(000651)披露意向投资者见面会活动记录表,以下为会议内容:

1、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背景? 

格力电器是珠海国有企业的龙头,也是珠海制造业的产业龙头。深化格力电器混改,战略性减持格力电器国有股权,是深化珠海市国企改革和混改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格力电器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的市场化选择,更是解决珠海城市能级量级不足、经济结构不优、增长动力不足等问题的现实要求。珠海要实现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门户枢纽和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必须要有适合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土壤,加大市场开放力度,构建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

这次格力电器混改的意义,不仅仅是通过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为格力电器引入有效战略资源,进一步激发格力电器的活力和内生动力,通过国有资本的不断投入和退出,引进和培育一批又一批现代新兴企业,推动珠海市制造业提质升级,更是为了向社会发出珠海市场化改革强音,宣告珠海“二次创业”的决心和信心,为新时代珠海有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新动能提供有效保障,加速珠海产业强市目标的战略实施,加快促进珠海“二次创业”目标的实现。

2、关于本次股权转让,选择受让方的原则是怎么样的? 

本次受让方的选择条件和具体方案将围绕这次格力电器混改的目标来确定。根据珠海市政府、国资委确定的原则,本次格力电器混改将为格力电器引入有效战略资源,实现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格力电器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3、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征集方案是怎么样的?包括公开征集期、具体的转让价格、转让的前置条件、对受让方具体的条件要求是怎么样的? 

目前具体征集方案尚在研究制定中,且相关具体的条件和要求后续均需要履行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核程序后方可公开披露。目前可以明确的是公开征集的方案将会围绕这次格力电器混改的目标来确定。

4、关于意向受让方,最低受让比例是多少? 

关于最低受让比例,详见2019年4月9日的相关公告。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15%的股份,因此最低受让比例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协议转让的相关要求,具体方案尚在制定中,格力集团会及时公布方案,请关注后续公告。

5、目前本次转让项目的进展情况,已经履行的程序及后续需要履行的程序,后续的时间安排是怎么样的?

经有权机构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拟采用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15%股份。相关信息披露后,格力集团即刻组建了工作团队,根据相关要求聘请招标代理机构并以公开方式完成本次中介机构的选聘。

目前格力集团和相关中介机构团队正在梳理本次交易可能涉及的前置条件,同时正在研究制定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另一方面也同步与有关监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相关进展格力集团会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对外披露。

公开征集方案确定并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部门的审批程序后将及时对外公布,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

6、是否允许外资参与?如何在这次交易完成后,保证境外股东占股不超过30%。 

由于整体方案正在制定中,格力集团原则上欢迎所有符合法律法规的意向投资者参与本次公开征集协议受让。根据现有的法规要求,未来的意向投资者若涉及外资将需要按照《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报相关商务部门审批,根据《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境外投资者依法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所有境外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的限制。 

7、管理层能否与其他投资者组成共同主体参与本次公开受让? 

由于公开征集的整体方案正在制定中,格力集团原则上欢迎所有符合公开征集原则的意向投资者参与本次公开受让。意向投资者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一方面,只要对格力电器发展有益的合法受让主体,国资委和格力集团都表示欢迎。 

8、转让比例设定为15%是基于何种考虑?转让完成后格力集团仍保留3.22%的股权的主要考虑? 

设定公开征集协议转让15%的比例并保留3.22%股份是综合考虑本次股权转让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及格力集团自身战略和资金需求等方面的影响。本次转让完成后,格力集团仍将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支持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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