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细化扶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措施
e公司讯,日前,厦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印发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厦门市设立研发机构,推动厦门市产学研用合作和优秀科研成果转化。《通知》中明确,首次认定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建设经费补助;新购科研仪器设备最高补助3000万元;认定机构所创办企业被认定为国家高级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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