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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锐电作价3.06亿元出售江苏临港100%股权 上交所追问公司相关业务是否存在调整

孙宪超 · 2019-08-12 18:58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ST锐电(601558)8月10日公告,公司因发展需要,拟与重工起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江苏临港100%股权作价3.06亿元转让给重工起重。截至2019年3月31日,重工起重持有ST锐电15.51%股权,系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重工起重与ST锐电为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ST锐电称,此次股权转让是公司考虑经营需要和业务规划后而实施的行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该交易预计增加公司本期投资收益金额为1.27亿元。

针对ST锐电的本次股权转让,8月12日晚,上交所向ST锐电下发了问询函。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临港主要经营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等业务,而这也是ST锐电的主营业务之一。ST锐电本次出售将江苏临港转让给第一大股东重工起重,重工起重也将具备开展上市公司同类业务的可能。

为此,上交所在问询函当中要求ST锐电补充披露公司本次资产出售的考虑,后续上市公司相关业务是否存在调整;本次出售后,第一大股东是否会通过江苏临港经营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在此前的公告当中,ST锐电在谈及本次股权转上的影响时曾表示:“此次股权转让是公司考虑经营需要和业务规划后而实施的行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合理配置资产、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上交所要求ST锐电补充披露江苏临港的业务经营状况,以及江苏临港收入和利润占上市公司的比重,具体说明本次出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据悉,股权转让公告中未披露评估基准日的主要财务数据,根据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可知,截至2019年5月31日,江苏临港净资产1.68亿元,较2019年一季度末净资产-1.03 亿元大幅增加,主要系2019年4月22日ST锐电以债权增资2.75亿元。有鉴于此,上交所要求ST锐电说明本次增资的具体过程以及主要考虑。

评估报告显示,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3.06亿元,增值率为82.11%。ST锐电在日前发布的公告中表示,该交易预计增加公司本期投资收益金额为1.27亿元。对此,上交所要求ST锐电详细说明主要增值项目以及增值的具体原因,以及相关收益确认的具体过程和规则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7月30日,ST锐电收到重工起重发来的告知函称,有意向方与重工起重接洽,拟购买重工起重所持ST锐电股份。重工起重拟筹划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ST锐电股份。根据相关规定,股份转让工作尚需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报大连市国资委审批。

ST锐电今年5月21日晚公告,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重工起重发来的《关于拟协议转让ST锐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告知函》及其附件,经大连市国资委批准,重工起重拟采取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公开转让所持有ST锐电的部分或全部股份。

之后,ST锐电又于6月12日晚披露第一大股东重工起重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称,重工起重已在公开征集期内收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文件及报名保证金,重工起重将对该意向受让方进行评审,以确定是否符合转让条件。

在上交所最新下的问询函当中,上交所要求ST锐电请向重工起重核实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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