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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探矿权纠纷和解增加收益30亿元 资产负债率有望降至80%以下

赵黎昀 · 2019-10-08 16:17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在与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潞安集团”)旷日持久的矿权纷争过后,神火股份(000933)不仅收获了约30亿元的收益,公司高企的资产负债率也将得到缓解。

矿权纷争和解履行完毕

10月8日午间,神火股份发布公告简短称,公司与潞安集团就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探矿权转让产生的一系列纠纷,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下称《和解协议》),截至目前,《和解协议》已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履行完毕。

对于神火股份而言,上述《和解协议》得来不易。

2012年6月27日,神火股份作价46.9966亿元协议向潞安集团转让其拥有的左权县高家庄煤矿探矿权,而此后半年,潞安集团在支付过两笔合计约17.4亿元的转让价款后,双方因补缴资源价款争议出现履约变故。

2015年2月,神火股份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程序,称截至该公司提起仲裁之日,潞安集团应当支付前六笔探矿权转让价款共计43.5亿元,要求潞安集团支付神火股份剩下的探矿权转让价款26.1亿元。同时,神火股份提出,要求被申请人潞安集团从滞纳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每日2‰支付滞纳金。按2015年2月10日计,滞纳金共计23.95亿元。

2016年3月7日,北京仲裁委裁决潞安集团向神火股份支付尚未支付的转让价款、滞纳金及仲裁请求与反请求相抵后的仲裁费合计35.27亿元。不过2016年3月31日,神火股份收到北京三中院《应诉通知书》,称该院已受理潞安集团提交的《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潞安集团以损害社会公众利益为由申请撤销上述仲裁裁决。

多番交手后,2019年8月26日,神火股份发布公告称,为彻底解决双方之间的探矿权转让事宜,快速、低成本地解决相关仲裁及诉讼纠纷,应双方请求并根据各自提交的和解方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牵头协调相关法院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协调工作。2019年8月22日,双方已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该案涉探矿权有少量333资源量(勘探术语,即“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未参与价款评估计算,未参与评估计算的333可采储量共计344.55万吨,按2013年9月山西省标准(2.6元/吨)计算,共应补缴895.83万元。该款项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于会议纪要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向神火股份出具补缴款征收通知,并办理转让审批登记手续。神火股份应于收到补缴款征收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缴清333欠缴资源款895.83万元。

同时,考虑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煤炭行业转型发展、中央要求严格控制煤炭开采量、探矿权证所载面积因环保事项核减等双方订立合同时难以预期的情况,神火股份同意一次性补偿潞安集团5亿元。具体履行方式为在潞安集团应向神火股份支付案涉探矿权转让剩余价款29.59亿元的基础上减去5亿元。因此,潞安集团于2019年9月15日之前一次性向神火股份支付24.59亿元。神火股份放弃向潞安集团主张迟延支付余款的滞纳金、违约金以及资金占用利息,潞安集团放弃向神火股份主张已付款项产生的资金占用费。

高资产负债率现状将得到缓解

“潞安集团应向神火股份支付的剩余转让价款,在今年9月已支付完毕并走完相应手续。双方《和解协议》所涉及的包括撤销仲裁申请等内容,也在10月8日刚刚完成。”神火股份董秘李宏伟接受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公告《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10月8日午后神火股份股价一度涨逾3%,收盘报4.55元/股,涨1.56%,当日振幅10.94%。而在8月26日公告签立《和解协议》之时,该公司股价也一度触及涨停。

神火股份表示,《和解协议》的履行,使潞安集团以相对较低成本取得了地质储量10.63亿吨的优质煤炭资源,为其持续健康发展增添了后劲。《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原计入预收账款的17.4亿元以及本次收到的转让价款24.6亿元同时确认为探矿权转让收益,在公司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提供了资金支持和保障。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在扣除探矿权取得成本、后续勘探投入费用、各项税费、仲裁费等相关成本费用后,预计该事项将增加公司收益30亿元左右,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绩效。

对于此前被高企资产负债率困扰的神火股份而言,此番增加的30亿元收益,更可成为缓解财务压力的有益助推。

一接近上市公司人士向记者分析称,2015年以来,神火股份资产负债率一直在80%以上水平。截至2019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仍达到84.97%。本次和解收益可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减少公司每年约1亿元至2亿元的财务费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也将下降逾5%,降低至80%以下水平。这对于上市公司保障业绩增长、持续稳定发展都将起到积极长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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