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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三季报预亏 深交所一天连发两份“关注函”

孙宪超 · 2019-10-14 21:52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獐子岛(002069)10月14日晚发布业绩预告,预计前三季度净利亏损3100万元-36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2338万元。

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獐子岛解释说,受2018年海洋牧场自然灾害影响,公司于2016年、2017年底播的虾夷扇贝可收获资源总量减少,由于海洋牧场养殖产品产量下降,底播虾夷扇贝产销量同比下降约20%,相应折旧摊销、海域使用金等固定成本无法摊薄,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上升,公司整体净利润水平同比下降较大。另外,因海洋牧场增养殖品种重新规划区域,致使海域使用金分配计入当期数额增大。

在獐子岛发布了三季报业绩预亏公告之后,深交所第一时间向公司下发了关注函。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要求獐子岛结合2018年海洋牧场自然灾害影响的具体情况与公司2016 年、2017 年底播虾夷扇贝投放量及其生长周期等,具体说明公司底播虾夷扇贝可收获资源总量减少的主要依据与数量情况;说明公司今年是否对底播虾夷扇贝进行抽测,如是,请进一步说明抽测活动的具体情况,包括历次抽测时间、抽测海域、抽测程序、抽测方法、抽测结果等;结合公司海洋牧场增养殖品种重新规划区域的具体情况、海域使用金总体变化情况及分配方法等,按照产品分类列示海域使用金分配情况,并说明较上年同期的变化情况及合理性。

需要指出的是,此前獐子岛在披露2019年半年报之后,深交所也曾下发半年报问询函。半年报显示,受海洋牧场虾夷贝灾害影响等,獐子岛营运负荷较重。彼时,深交所即要求獐子岛补充说明为应对虾夷贝灾害所采取的有效应对措施,并详细论证虾夷贝灾害对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有媒体刊载《扇贝跑了海参顶 獐子岛为增添报表利润涉嫌违规采捕》的报道,称獐子岛存在伏季休渔期开展野生海参采捕举动,涉嫌违反《大连市特种海产品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中关于严禁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的规定。同时,獐子岛可能存在严重透支未来海参业务利润的情况。

为此,獐子岛在10月14日晚收到与公司三季报业绩预亏相关的关注函的同时,还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另外一份关注函。

媒体报道称,报道称,獐子岛自 2019年8月15日开始采捕海参,实际采捕量在5万斤以上。根据《条例》,黄海区内刺参的禁渔期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为此,深交所在另一份关注函中,要求獐子岛结合海参业务中的海参来源等,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违反《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严禁在禁渔期内采捕特种海产品规定的行为;结合公司历年海参采捕时节、采捕量、采捕方式、海参生长周期等,说明公司在伏季休渔期采捕海参的合理性,是否有利于公司海参业务可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报道中所述对海参资源进行破坏性采捕、严重透支公司海参业务未来利润的情形。

同时,深交所要求獐子岛对上述报道的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并说明相关内容是否属实、是否存在需澄清与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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