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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混改操作指引: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可积极申请在科创板上市

张一帆 · 2019-11-08 19:19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公司讯,国资委11月8日印发《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指出,通过发行证券形式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采取首发上市(IPO)等方式。采取首发上市(IPO)方式的,应当按照要求履行国有股东标识管理程序。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可积极申请在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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