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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降至八五折 中超控股二度征集中超新材股权受让方

刘灿邦 · 2020-04-09 21:19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中超控股(002471)4月9日晚间公告,因首轮征集公告在规定日期内未能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拟受让方,将以标的资产评估价值的85%为底价向社会发出第二轮公开征集拟受让方的公告。在首轮公开征集中,底价为标的资产评估值100%,二度征集直接打了八五折。 

这里的标的资产是指新三板挂牌公司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超新材)60%-79.11%的股份,目前,中超控股持有中超新材79.11%股份,以中超新材管理层为主的其他股东持股20.89%。

截至2019年末,中超新材总资产2.03亿元,净资产9121万元,中超新材去年实现营业收入2.27亿元,净利润亏损1557万元。根据此前公告,标的资产评估值为7938万元,二次征集受让方中,底价降至6747万元。

记者注意到,在中超控股首度发布征集受让方公告时,中超新材就已经申请停牌,停牌前,中超新材总市值为1.5亿元。

公告显示,第二轮征集的截至时间为4月12日下午17:00,拟受让方需在4月13日下午17:00之前向中超控股指定的如下账户支付600万元的缔约保证金。

值得一提的是,近半年以来,中超控股频频出售旗下资产。首先是在去年12月,公司与何志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新疆中超62.5%的股权、河南虹峰51%的股权以共计706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何志东。转让完成后,中超控股不再持有相关公司股权。

针对这一交易,中超控股表示,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将会产生处置损失,但考虑到公司目前的资金紧张,从子公司占用资金的快速回笼以及对外地子公司管理不便的角度,长期看是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

今年3月,中超控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拟将持有的恒汇电缆51%股权以1.4亿元的价格转让给蒋建强、储美亚,这笔交易于当月完成,中超控股同样不再持有恒汇电缆股权。

与前一次股权出售一样,在恒汇电缆股权交易中,中超控股同样是“割肉离场”。中超控股解释称,考虑到公司目前的资金紧张,从可取得交易对方股权转让款的金额、收回恒汇电缆占用公司资金的金额等能为公司增加净现金流,以及减少管理压力,降低经营风险。

由此可见,资金紧张是中超控股频频出售资产的核心原因,至于本次转让中超新材股权是否同样会演变成“割肉离场”暂未可知,从公司公告来看,将在本次受让方确定后,再与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上月底,中超控股披露了2019年报,公司去年实现营业收入73.8亿元,净利润亏损4.63亿元。公司表示,2019年,经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公司因股权纠纷及前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黄锦光引发的恶意担保纠纷,给公司造成了资金、司法、商誉上的多重影响。

从财务报表来看,截至2019年末,中超控股货币资金余额为9.4亿元,较2018年末减少了9400余万元。

在对行业趋势进行判断时,中超控股指出,我国电线电缆行业未来需求增长主要来自两大方面,一是高压、超高压电力电缆市场需求旺盛,二是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需求快速增长。

中超控股制定的经营计划显示,公司2020年度经合并后的营业总收入目标为60亿元,同时,会继续亏损。中超控股表示,该目标是公司内部经营者管理和业绩考核的参考目标,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2020年年度决算结果可能与本经营目标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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