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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中央首次以重要文件明确:完善股市基础制度,引导现金分红…来看十大关键点

原创 · 2020-04-09 22:48 来源:证券时报网

重磅文件发布,涉及多项资本市场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4月9日正式公布,这是中央第一份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文件,其中提到要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具体包括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加快发展债券市场,增加有效金融服务供给,主动有序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等四方面内容。

具体来看,关键表述有:

1、制定出台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的意见。

2、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改革方向,改革完善股票市场发行、交易、退市等制度。

3、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4、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推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5、完善主板、科创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建设。

6、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丰富债券市场品种,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

7、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标准,完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

8、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9、逐步推进证券、基金行业对内对外双向开放,有序推进期货市场对外开放。

10、逐步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准入条件,推进境内金融机构参与国际金融市场交易。

看点一:出台股票市场基础制度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制定出台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的意见。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是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意见》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举措。

这和4月7日金融委会议中定调内容一致,会议表示,要发挥好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不断强化基础性制度建设,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提升市场活跃度。

就“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中泰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认为,这和“放松和取消不适应发展需要的管制”相对应,就是要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让不适宜市场发展的规章制度退出,让市场发挥好资源配置的作用,改善市场环境。

今年以来,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方面推进积极,证监会明确了再融资战略投资者的认定,发布了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新证券法集中“打包”修改证券期货规章、规范性文件。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将按照已公布的资本市场改革12项重点工作,包括推进注册制改革、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改进和强化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创造更加有利于中长期资金入市的环境等,继续加大推进力度,努力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表示,3月1日实施的新证券法,夯实了资本市场发展的法定基础,首要的就是要完善基础制度建设,营造适合市场参与各方发展的环境基础,让市场发挥作用,对于造假的、欺诈发行的要加大打击力度,通过法律、行政等方式极大的约束违法违规者,震慑踩红线的人。同时,还要适度扩大机构投资者的队伍,优化投资者结构,吸引长期资金入市,让资本市场的基本环境得到改善,发挥好枢纽作用。

可以预期,有关于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的政策将出炉。

看点二:改革完善股票市场发行、交易、退市等制度

要完善股票市场基础制度,发行、交易、退市等规则备受关注。

今年以来,证监会继续保持股票首发(IPO)的常态化,落实修订后的再融资制度,提升包容性。今年前两个月,交易所市场股票、债券合计融资约1.3万亿元。其中,IPO完成发行38家,募资724亿元,再融资901亿元;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1.1万亿元,同比增长30%。

在退市方面,这几年来,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退市速度有所加快,退市方式也呈现出多样化。一些不适合交易所市场的上市公司离开了A股。统计显示,2019年沪深两市共有18家公司退市,9家为强制退市,退市原因包括财务指标不达标、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面值等;8家是通过重组方式退市;1家为通过股东大会决议主动退市。

一位券商的投行人士表示,证券法规定了新股发行注册制,注册制下审核部门不会对公司本身投资价值进行判断,而是看公司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报的材料是不是完备,信息披露是不是健全,让市场来判断这个公司应该是多少发行价,而不是进行人为的窗口指导,这样新股发行更加市场化,更能反映市场买卖双方的意愿,有利于推动一些科创企业、一些新的经济实体在A股市场上市。

“科创板的设立是注册制的试验田,未来会根据市场的情况,逐步将注册制推广到创业板、新三板、中小板乃至主板,从而全面推行注册制。”该人士表示,在推行注册制的同时,一定要完善退市制度,有进有退,才能够实现优胜劣汰,把差的公司及时淘汰出市场,一方面会让好的公司留在市场上,市场上的一些垃圾股直接退市。另外一方面让股市始终和经济保持一致,因为经济在不断变化、转型,新的符合转型要求的企业就可以通过IPO上市,被淘汰的一些行业,已经不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企业就要退市,这样股市就可以始终反映经济发展变化。

看点三: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意见》明确,鼓励和引导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一种重要方式,现金分红制度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近年来,随着监管层多项举措的积极引导,上市公司分红率逐步提升。

证监会数据显示,A股股息率已经从2014年的1.8%增加到2018年的2.4%,与美国标普500、道琼斯工业指数大体相当。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以4月1日收盘价来计算,上述571家公司中,有101家股息率超过3%,31家股息率超过5%,南钢股份以9.68%的股息率位居首位。

从分红金额来看,有18家上市公司分红金额超过百亿元,10家超过200亿元。其中,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和招行6家银行合计分红约3472亿元。另外,中国神华、中国平安、中国石化和中国人寿现金分红金额也超200亿元。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表示,股东投资上市公司获取收益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持股获得分红,一种是通过股票交易获得资本利得即价差收入。所以,分红是股东获得投资收益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近几年,随着监管层的引导,上市公司分红情况有所好转,分红的上市公司数量和股息率均有所提升。另外,新证券法增加了对上市公司分红的规定,从政策上强化了分红的透明度,可以防止分红过程被大股东控制,以后上市公司分红需要遵循公司的章程和程序进行,公司的分红行为会越来越规范,也会越来越稳定。

看点四:推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的长久命题,《意见》指出,要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推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

新修订的证券法在“投资者保护”专章对集体诉讼作了相应的制度安排,激活了民事诉讼法上的代表人诉讼制度。证监会曾多次强调要推动建立证券集体诉讼制度,但由于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一直未能很好落实。在我国,中小投资者寻求民事救济并非易事,一方面,现阶段我国证券诉讼的难点在于,大量的案件即使原告众多,也是一人一案,排除了集体诉讼形式,导致案件数量多而占用大量司法资源但投资者所获赔偿金额却很小的局面。另一方面,投资者因维权成本高、手续复杂也存在厌诉情绪,投资者更多被动依赖行政监管保护自身利益。没有力法律支持的情况下,上市公司违法成本低,惩罚力度过轻,造成中小投资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我国近日发布的代表人诉讼机制具备了集体诉讼的性质,是证券集体诉讼的关键环节。也就是说,代表人一个官司打赢,那么所有其他的投资人都可以获得赔偿,不用重复诉讼。可以预见,未来上市企业造假成本将大幅度升高。曾刚表示,一方面,要面临监管机构的处罚,处罚金额大大提升。另一方面,由于信息披露上面的欺诈行为,实际控制人和上市公司需要被集体诉讼,奉“赔”到底。这实际上意味着投资者维权成本和维权难度的降低,发行人和承销商违规成本上升了,并且具有极大的威慑力,无疑是保护投资者拥有法律支持的重大举措。也有助于打击证券市场重内幕交易、虚假信息、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资本市场乱象,助推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看点五: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意见》指出,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主板、科创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市场建设。

证监会多次表示,要继续推进科创板制度创新,坚守科创板定位,鼓励更多的硬科技企业上市,同时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推动新三板改革平稳落地,协调推进公开发行、投资者适当性等制度创新。

目前,新三板正在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多项关键改革举措落地。新三板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中小企业的重要平台,其作为公开市场、场内市场、独立市场,与沪深交易所错位发展,共同打造制度多元、功能互补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另外,创业板改革也在酝酿中,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近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创业板改革已经做了研究和论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了意见,会抓好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主线,同时在发行、上市、信息披露和退市等基础制度方面也会做出安排,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中金公司发布研报表示,当前注册制改革环境已相对成熟,一系列配套措施有序出台,创业板将成为注册制改革首站,市场优胜劣汰将催生一批优质新兴企业并增强白马龙头效应,新兴产业、头部企业及券商龙头将最为受益于制度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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