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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奥马主动“暴雷”后领罚 原实控人赵国栋等3人被出具警示函

李曼宁 · 2021-11-30 21:42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ST奥马(002668)主动“暴雷”后领罚。11月30日晚间,ST奥马公告,因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20年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ST奥马被责令改正,原实控人(时任董事长)赵国栋等3人被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11月29日,ST奥马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发来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及时任实控人、董事长、代董事会秘书赵国栋、时任总经理刘向东、时任财务总监吕文静存在两大方面的违规问题。

一是在对外担保未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披义务方面,具体涉及的事项包括:2020年8月至10月,ST奥马子公司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及山西汇通恒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山西汇通)以定期存单分别为张家港保税区明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镇江中能恒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4笔,担保金额合计10.45亿元。

2017年9月21日、2018年2月1日,ST奥马、福州钱包好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时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下称钱包好车)分别与郑州银行签订两份《差额补足协议》,为钱包好车与郑州银行签订的两份《个人小额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2018年4月2日,ST奥马、山西智源融汇科技有限公司(时为ST奥马控股孙公司,下称智源融汇)与长治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差额补足协议》,为智源融汇与长治银行签订的《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承担差额补足责任。

监管层认为,在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ST奥马未履行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相关定期报告披露的信息不准确。

二是在财务数据披露上,ST奥马在2020年年报中确认,子公司山西汇通于2020年8月收回福州中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保理业务应收账款1.45亿元,并于2020年10月收回对原子公司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12月转让给原实控人赵国栋)及其子公司全部应收款项,相应减少了账面应收账款。经查,山西汇通收到的上述款项大都来源于ST奥马对外借款,相关应收款项实际均未收回。上述事项导致ST奥马2020年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对于上述违规行为,广东监管局决定对ST奥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另外,赵国栋对公司上述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刘向东、吕文静对公司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基于此,广东监管局决定对赵国栋、刘向东、吕文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ST奥马“爆雷”背后,是公司现任管理层和时任管理层之间的矛盾。

此前9月3日晚间,ST奥马一纸公告曝光,由TCL家电主导的ST奥马现任管理层近期发现,公司子公司涉嫌违规对外担保,并且在自查中还发现公司及时任高管存在其他疑似违规行为。由此,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奥马”。

自今年年初起,TCL家电集团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增持ST奥马,并成为其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东生。为巩固控制权,TCL家电之后又提出要约收购ST奥马22.99%股份。

此外,就在一天前(11月29日晚间),ST奥马公告,刘向东(原实际控人赵国栋提名的董事)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此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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