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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炒作凉凉?央行约谈,各大行主动“划清界线”,前期暴涨公司被问询

康殷 陈丽湘 · 2021-06-21 21:06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比特币的监管力度全面升级。继早前内蒙古、新疆、云南和四川陆续对虚拟币挖矿展开清查后,央行也全面行动,就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银行和支付机构。

人民银行要求各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各机构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业内也提醒,炒作虚拟货币的危害严重。

Wind数据显示,央行发布约谈机构公告后,比特币迅速跳水,跌幅逾10%。其他虚拟币莱特币大跌16%,以太币下跌近15%。虽然相比今年4月高位,比特币已经下跌逾50%,但今年以来累计涨幅仍有近11%。

央行约谈银行支付机构

近日,人民银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人民银行有关部门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落实《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等监管规定,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人民银行要求,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保障有关监测处置措施落实到位。

参会机构表示,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要求,不开展、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

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约谈机构公告后,与会各机构随即纷纷发布声明,强调贯彻执行央行指示。

工商银行表示,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利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渠道进行代币发行融资和“虚拟货币”交易。一经发现,有权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告有关部门。

农业银行表示,我行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禁止涉及虚拟货币交易客户准入,并将对客户及资金交易加大排查和监测力度。一经发现相关行为,将立即采取暂停账户交易、终止客户关系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建设银行表示,,坚决不为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任何金融产品和服务。一经发现将立即采取暂停相关账户交易、终止金融服务等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支付宝表示,加强支付交易环节风险监测,严禁虚拟货币转账交易,部署风险算法模型,加强异常交易监测,对嫌疑付款方风险提醒、收款方进行限权。

邮储银行表示,我行将持续加强支付交易环节风险监测,一经发现上述有关行为,我行有权采取暂停账户交易、注销账户等控制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告监管部门。

兴业银行指出,我行将坚决落实监管部门要求,禁止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任何机构与个人不得将在我行开立的账户用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充值及提现、购买及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我行账户划转相关交易资金。

监管力度持续加强

事实上,国内监管部门围绕虚拟货币的高压政策一以贯之,并未中断。

早在,2013年12月,央行等五部委《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就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2017年,监管部门再度明令禁止国内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当年9月,中国央行、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叫停ICO(首次代币发行),并要求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今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明确要求,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除禁止付清算、虚拟货币兑换、存储外,还不得发行相关产品、提供经营场所、营销导流等。

对虚拟货币维持高压政策外,就上游挖矿行为各地政府近期也展开“围剿”之势,目前国内主要挖矿地区:内蒙古、新疆、青海、云南和四川,都已对虚拟货币挖矿实施了打击措施。

今年5月25日,内蒙古发改委发布《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根据八类对象分别提出不同的打击惩戒策略。对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存在“挖矿”企业、人员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参与“挖矿”的公职人员,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等。

6月起,新疆、青海、云南和四川陆续发布对虚拟货币“挖矿”行为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严禁各地区立项、批复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对现有的各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全面关停;坚决查处纠正以大数据、超算中心等名义立项但从事虚拟货币“挖矿”的项目主体,禁止向虚拟货币“挖矿”行为提供场所、电力支持。

受国内主要挖矿地区关停影响,作为矿机核心的显卡,价格也出现明显松动。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日前走访深圳华强北电子卖场发现,综合部分店家报价结果,以英伟达RTX 3060为例,带锁的显卡大概价格在3000元左右,仅高于官方报价数百元,而不带锁的显卡报价普遍能上7000到8000元,最低也要5400元,而且货源并不紧张。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虚拟货币价格持续暴涨暴跌,马斯克等大佬级网红带货,市场乱象丛生,今年3月中旬比特币首度突破6万美元后回落5万美元左右后,比特币4月创出新高,最高报64899美元。

但在各方轮流发布风险警示的情况下,5月比特币累计下跌超35%,6月以来继续下行。Wind数据显示,截至19:30左右,比特币报价在31950美元附近,与4月最高点相比,跌幅已逾50%。

7天3板科蓝软件收关注函

在数字货币概念叠加华为鸿蒙系统概念双重光环的加持下,科蓝软件(300663)股价暴涨,实现7天3板,并在近7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达96.5%。5月24日至6月21日期间,科蓝软件累计涨幅更是高达148.49%。

6月21日晚间,交易所对科蓝软件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分析说明公司基本面是否存在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核查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的原因等。

在科蓝软件股价暴涨期间,公司曾于6月11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肯定了自身的双重概念身份,但表示收入占比均较小,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数字货币货币方面,公司表示,近年来公司持续聚焦数字货币在金融行业应用的落地研究以及应用创新过程,并有实际项目落地。但数字货币相关业务为公司创新型业务,公司数字货币相关业务收入在公司营业收入中占比较小,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应风险。

华为鸿蒙系统方面,科蓝软件称,公司在华为生态方面已建立广泛、深入的合作,公司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核心ISV 生态合作伙伴,公司数据库产品与鲲鹏系列国产化芯片进行融合测试,已取得华为颁发的技术认证书。

另外,科蓝软件还表示,公司已完成与华为鸿蒙应用开发合作相关协议签署,通过鸿蒙系统和华为手机合作将进一步提升科蓝软件移动终端侧可信安全应用能力,构建全场景端·管·云一体化可信展业体系,为金融行业提供更安全、便捷、可信的数字金融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虽提示了风险,但第二个交易日,科蓝软件仍收涨逾17%。

关注函要求科蓝软件详细说明公司数字货币业务以及与华为合作的具体内容及方式,相关产品或项目在2020年直接产生的收入及净利润金额及占比,并结合在手订单及预计新增订单情况说明相关收入,预计对公司2021年业绩的具体影响,同时充分提示业务相关风险。

科蓝软件一家致力于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提供互联网银行应用软件产品及国产化数据库等技术产品的企业,公司累计已为近500家银行及非银行金融客户开发了2000余套业务系统。除金融机构与华为外,公司客户还包括蚂蚁、腾讯等互联网企业。

在2020年报中,科蓝软件已经表示了与华为有所合作:公司基于eID与华为HMS推出手机柜台,助力金融网点与商户实现非接触线上服务;公司联合华为发布面向银行业推出全新解决方案产品—鲲鹏&科蓝互联网开放银行平台V4.0等。

公司还表示,联合华为共同发布了业内首款5G数字银行产品——5G消息;联合华为为泸州银行开发的未来银行体系,是业内第一个依托鲲鹏计算平台,基于华为云建设的分布式金融核心云平台。

数字货币方面,公司在年报中表示,公司已具备为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提供整体技术方案能力,目前正积极与运营银行、清算转接服务机构等主体合作,并逐步实施银行客户包含数字人民币、数字银行卡等相关运营系统的开发建设,协助银行客户实现数字化金融服务升级改造。

公司还表示,2020年,公司与苏州相城区金融局积极探讨更多的可行性应用试点方案。公司与某国有大行合作的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于2020年下半年启动,按计划将于2021年二季度交付。

但非银金融机构的收入在科蓝软件中占比较小。2020年,科蓝软件实现营业收入10.39亿元,从分产品来看,非银金融机构、合作运营类产品贡献的收入分别占比仅为8.9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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