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对能繁母猪、育肥猪等保险费率进行定期调整 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3年
来源:人民财讯 作者:李在山 2026-03-13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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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财讯3月13日电,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加强协作促进生猪保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定期调整费率。各地应建立生猪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营情况、疫病发生率等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对能繁母猪、育肥猪等保险费率进行定期调整,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3年,增强险种可持续发展能力。保险公司应落实农业保险精算规定等要求,提高生猪保险定价精准性。合理确定相关费用。保险公司要持续加强生猪保险管理,将综合费用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各地应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合理确定协办费用。保险公司依法合规、实事求是向符合规定的协办单位(或人员)据实列支协办费用。

责任编辑: 朱雨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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