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钠股份:控股股东所持17.37%股份拟被司法拍卖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余胜良 2026-04-22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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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晚间,顺钠股份(000533)发布两则公告,分别披露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广州蕙富博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全部股份拟被司法拍卖,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邵伟华的股份减持计划。

顺钠股份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蕙富博衍所持有的1.2亿股公司股份,拟被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拍卖,该部分股份占蕙富博衍持股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17.37%。

据公告信息,蕙富博衍所持上述股份此前已被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冻结,此次司法拍卖源于司法执行程序,拍卖具体时间尚未确定,相关信息可通过杭州市余杭区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针对此次司法拍卖,蕙富博衍已提出执行异议申请,事项后续进展及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顺钠股份指出,公司目前控股股东为蕙富博衍,无实际控制人。若本次蕙富博衍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公司可能出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新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对公司董事会组成、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及整体经营决策机制进行调整,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经营方向、业务重心及资源配置策略,对现有业务规划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带来一定影响。

顺钠股份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此次控股股东股份拟被司法拍卖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邵伟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45%,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重要股东。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邵伟华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8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两种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设定明确数量上限,合计减持不超过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总股本2%。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公告明确,邵伟华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协议受让,截至公告披露日,其不存在相关股份减持承诺,也不存在深交所相关监管指引中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顺钠股份表示,邵伟华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责任编辑: 赵黎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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