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发布!8条新政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秦燕玲 2026-06-17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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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宣布出台系列新举措,从支持金融业务先行先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深化科技赋能金融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继续深入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具体来看,本次推出的系列新举措包含联合其他部门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支持商业银行参与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与上海市联合出台进一步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支持设立“金监工程数智监管(上海)研发基地”等8个方面。

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 出台8条新政

同日早些时候,在2026陆家嘴论坛开幕式上,金融监管总局局长丁向群就已“剧透”这些举措,她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立足职能定位,持续强化监管赋能,助力上海打造国际一流的金融营商环境。

一方面,要健全审慎包容的监管机制,加快完善离岸金融监管制度,积极推进养老金融、科技金融等领域试点,支持新型金融业务在上海先行先试。同时,优化促进高水平开放的监管政策,联合出台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若干举措,大力推进国际航运保险合作,指导发布《航贸金融数据标准》,助力上海打造制度型开放高地。此外,还要夯实风险防控监管基础,设立“金监工程”数智监管(上海)研发基地,支持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升金融业整体安全水平,助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

去年6月,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过去一年多,金融监管总局在《行动方案》确定的框架下,持续推出有力举措,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升在沪金融机构服务能级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次新出台的8条措施,就是在与过去一年已落地政策做好衔接基础上推出的。

金融监管总局表示,新举措结合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要,聚焦支持金融业务先行先试、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深化科技赋能金融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等重点领域。

拟于近期发布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监管规定

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是本次系列新政的一大亮点。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和上海市人民政府6月17日联合印发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离岸金融行动方案》提出,优先发展离岸贸易金融服务、自贸离岸债、离岸再保险、财资中心、人民币离岸交易、非居民个人金融服务等6类具备一定基础的离岸金融业务。

在高质量发展自贸离岸债层面,要在遵循“两头在外”原则和对标国际良好实践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走出去”企业及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等优质企业的投融资渠道;设置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FTU)投资自贸离岸债专项额度,推动市场扩容增量。

金融监管总局则进一步表示,支持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拟于近期发布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监管规定,更好助力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规范健康发展。

自贸离岸债,全称为“上海自贸区离岸债券”,遵循发行端、投资端“两头在外”原则,是依托“境外资金+上海自贸区分账核算单元(Free Trade Accounting Unit, FTU)资金”双轮驱动的创新融资工具。

2025年6月,央行宣布支持在上海发展自贸离岸债,市场普遍将这一时点视为自贸离岸债的重启。远东资信研究院最新发布的研报指出,“两头在外”(发行主体境外注册、投资者为境外机构)是自贸离岸债的结构核心,2023年监管部门叫停自贸离岸债的根源在于“两头在内”的城投主体大量涌入,与离岸金融的设计初衷背道而驰。

远东资信研究院认为,2024年香港点心债发行规模超7000亿元,新加坡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亦持续扩容,自贸离岸债若能遵循“两头在外”原则稳步推进,有望逐步形成差异化于香港点心债的独立市场生态。

从去年以来自贸离岸债的发行情况看,自贸离岸债的发行主体主要包括中资银行境外分支机构和中资券商境外子公司,如中国银行香港分行、建设银行新西兰子行、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等。

在监管规则层面,金融监管总局表示,今年年初已配合上海市人大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自贸离岸债业务发展若干规定》,对自贸离岸债的发行主体、投资主体等内容予以明确。

将与上海市联合出台进一步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若干措施

金融监管总局本次发布的系列措施还强调要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深化发展。金融监管总局将与上海市联合出台进一步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若干措施,推动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高质量发展。支持在上海开展跨境再保险分入业务收入境外投资便利化试点。支持上海浦东新区研究探索巨灾风险转移工具。

数据显示,截至2026年5月,临港落地26家再保险相关机构,登记交易中心累计进场机构164家;2025年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交易保费突破百亿,登记保费超1500亿元。

金融监管总局指出,当前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的机构集聚效应持续显现,再保险市场生态初步形成,市场建设稳步推进。

此外,还将助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参与航贸金融数字化国际标准制定,指导亚洲金融合作协会发布《航贸金融数据标准》。开展航运保险研究,探讨以上海为重点推进国际航运保险合作。支持上海“航贸链”与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加强合作,充分发挥链上数据要素价值,赋能普惠金融。

责任编辑: 戎艾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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