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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5 10:46
7月14日晚,*ST高科(600730.SH)发布公告披露,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就一桩股东利益纠纷案件作出民事裁定,在案件审理期间,上市公司董事任免、董事长选举罢免、法定代表人变更等核心治理权限被全面限制,裁定立即生效执行。目前中国高科已正式提交复议申请,要求解除全部行为保全措施。
根据裁定书内容,申请人长河(湖北)科技创业发展合伙企业向法院申请诉讼行为保全,要求在判决生效前,禁止中国高科通过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盖章形式,进行董事任免、董事长罢免或选举、增减董事会人数、法定代表人变更等事项,且不得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该申请已获青山区人民法院支持。
针对上述裁定,中国高科已明确表示,上市公司法人人格独立、治理独立受法律保护,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提交复议申请,恳请法院撤销相关裁定、解除全部保全措施,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截至目前,该裁定仍在执行中,后续进展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