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财讯7月24日电,为明确市场预期,推动业务高质量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于7月24日修订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大类基础资产(2026年修订)》(以下简称《大类基础资产指引》)。这是在中国证监会指导下,上交所建立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制度机制,进一步提升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举措。
本次《大类基础资产指引》修订以专章形式规范不动产基础资产的准入标准和信息披露要求,主要修订要点为:一是增设不动产基础资产章节,补齐指引中关于此类基础资产的空缺,明确了不动产基础资产定义及资产类型,规范了不动产项目控制、资产重组、国资转让等准入要求。二是增设机构间REITs特别规定章节,从制度层面明确将具备权益属性特征的不动产ABS命名为机构间REITs(原持有型不动产ABS),明确了其权益属性的产品定位和要求。
结合审核实践、政策导向、市场关切,本次《大类基础资产指引》修订对部分原有条款进行了优化调整,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市场机构的意见,并纳入了近期审核实践的最新要求,主要修订要点为:一是严把保理应收款ABS准入关,明确保理公司支付保理价款的资金来源不得由债务人垫付,压实保理公司对入池应收账款真实性和交易合同合规性的尽调核查职责,细化贸易类应收账款审核要求。二是突出资产信用,提高资产质量要求,压实管理人和中介机构对于基础资产现金流独立性、关联交易公允性等的核查要求,防范发生现金流混同风险。三是结合审核实践,补充各基础资产类型的重点关注事项,例如明确融资租赁准入标准,要求租赁物不得包括消费品、低值易耗品,强化租赁物可处置性核查;调整个人互联网消费贷款金额上限要求,限制互联网助贷业务杠杆规模;细化未来经营收入类项目对特定原始权益人的运营成本覆盖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