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与成都天府绿道集团2.5亿元诉讼案达成调解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唐强 2026-07-30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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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前,华体科技(603679)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称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请求判令被告成都天府绿道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府绿道集团”)支付欠付款项及相应利息、违约金,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涉案金额达到2.5亿元(占华体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88%)。

公告披露,成都天府绿道集团因“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与华体科技及其他联合体签订了《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南片区)、(东、西片区)智慧绿道社会合资合作方投资建设及服务采购合同》,约定由华体科技全额出资并负责项目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基础平台软件及系统软件的开发、研制,项目完成后被告成都天府绿道集团对项目进行回购。

华体科技公告指出,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华体科技已依约保质保量完成了合同义务,但成都天府绿道集团并未依约向原告支付回购价款。多次催收未果后,华体科技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中院”)提起诉讼,原诉讼请求为判令成都天府绿道集团支付欠付款项及相应利息等合计约2.5亿元,并请求成都兴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城投资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半个月后,上述案件有了新的进展,7月30日,华体科技发布最新公告称,该案件已调解结案,收到民事调解书。

公告显示,在上述案件审理过程中,华体科技申请撤回对兴城投资集团的起诉。经成都中院主持调解,华体科技与成都天府绿道集团自愿达成协议:后者支付华体科技回购款1870.44万元,支付方式包括7月30日、8月30日、9月30日三个时间节点;若成都天府绿道集团任何一期未按照上述协议按约足额履行,则视为全部剩余未付款项到期,华体科技有权立即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除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外,华体科技还与成都天府绿道集团签订了《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南片区)、(东、西片区)智慧绿道社会合资合作方投资建设及服务采购合同调解协议》。

此份协议主要内容包括:除1870.44万元已确认无争议款项以外,华体科技与成都天府绿道集团尚有部分产值金额暂未最终确认(包括完工验收未审核计价部分以及未验收未审核计价部分);双方承诺自调解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分别组织专班开展后续工作,华体科技于8月20日前向成都天府绿道集团提供未确认产值部分全部项目资料,后者自收到上述资料起1个月内完成量价核定工作。华体科技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后,成都天府绿道集团于两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协议仅针对双方确认的1870.44万元款项达成阶段性和解,不视为华体科技放弃剩余未审核结算款项的全部实体权利,亦不视为任何一方对原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放弃和变更。双方未决事项在各方未另行书面约定的情况下,依据原合同执行,剩余款项结算确认后,华体科技有权另行主张。

根据审慎性原则,华体科技已在以前年度对此次诉讼涉及的应收账款,按会计准则计提了坏账准备。华体科技表示,此次调解预计收回的1870.44万元款项,将依据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处理,其中,前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200.14万元将在实际收到时予以转回。

华体科技指出,在原诉讼请求中其余款项(含利息等)尚待后续结算审核确认,回收金额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推动后续结算工作。

责任编辑: 杨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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