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A股公司被罚!
9月18日晚,三特索道(002159)发布公告称,因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及多名相关责任人收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合计被罚1050万元,原实控人艾路明合计被罚1100万元,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告显示,自2019年以来,因间接控股股东当代集团的资金需求,三特索道将资金汇入当代集团指定的收款主体,资金最终转至当代集团及其关联方、合作方,形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12月,三特索道未及时披露向当代集团转出资金发生额3.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89%;2021年,未及时披露向当代集团转出资金发生额19.0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1.67%;2022年1月,未及时披露向当代集团转出资金发生额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58%。
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公司未按规则及时对外披露,同时在2019、2020年年报中隐瞒该事项,形成年报重大遗漏。如2019年,三特索道与当代集团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14.23亿元,占2019年年报记载净资产的133.49%,年底占用余额为0。
上述2019年至2022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直至2022年4月30日才在《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函的公告》中披露。截至2022年4月,三特索道已全部追回当代集团占用资金及利息。
湖北证监局认定,艾路明作为时任三特索道实际控制人,曾多次要求三特索道向当代集团提供资金支持,构成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违法行为的情形,且案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4年,资金占用金额及占比较高。
卢胜作为时任董事长,卢胜不仅知悉、参与审批签字,且事中未阻止或及时报告,事后放任违法行为持续、多次发生,其所称受胁迫签字未达到丧失自由意志而实施信息披露违法的程度,不存在从轻、减轻情节。
综合上述违法行为,湖北证监局最终决定,对三特索道给予警告,并处以1050万元罚款;对卢胜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艾路明处以1100万元罚款,同时对艾路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回溯来看,2023年8月,三特索道披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艾路明立案调查。2026年3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此次《行政处罚决定书》则意味着三年前的调查最终迎来监管处罚。
此前,三特索道已由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变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2023年6月,高科集团正式成为三特索道控股股东,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成为公司实控人。
三特索道表示,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已计提公司罚款支出,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已反映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