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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正式发布《浙江省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聚焦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洋能、沿海核电四大产业,提出到2030年全省海洋清洁能源及其装备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加快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全链条打造海洋清洁能源产业集群。
《指引》明确发展目标:到2030年,浙江省全省海上风电装机超1000万千瓦,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风电母港等标志性工程投产,潮流能实现百兆瓦级商业化应用,海上光伏实现"风光同场"连片开发,绿色氢氨醇产业初具规模,培育海洋清洁能源领域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50家以上,基本建成全国海洋清洁能源创新高地、产业培育集聚地、融合发展先行地。
海上风电:做优全产业链
《指引》明确从上游原材料与关键部件、中游整机制造与工程集成、下游开发建设与运营服务三个环节全链条发力。
在上游环节,将巩固高压海缆、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大型铸件等优势环节,重点补齐大型叶片及碳纤维主梁、高压功率器件等关键环节。中游环节重点发展大兆瓦海上风电整机,推进漂浮式机组研发和工程化应用,发展漂浮式基础、深水系泊、动态海缆和远距离输电等关键装备。下游环节推进海上风电项目连片化、规模化开发,提升风电场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
技术方向上,重点推进海上风电机组大型化、轻量化和抗台风技术研发,提升大兆瓦机组在台风、强风浪等复杂海况下的安全运行和长期可靠性;加强漂浮式风电技术研发,提升浮式基础稳定性、深水系泊可靠性和动态海缆耐久性;提升超长距离、超高压柔性直流输电技术,提高深远海风电远距离输电效率和稳定运行能力。
开发利用方面,将按照集中连片、规模化基地的方向,梯次推进深远海场址开发,形成近海稳定开发、深远海持续拓展的资源开发格局。推动海上风电与海上光伏、海洋能、储能、绿色制氢等协同发展,探索风光同场、风渔融合和绿电就地消纳模式,拓展绿色船燃、绿电算力等应用场景。
海上光伏:拓展“风光同场”
《指引》提出,产业链布局上,上游巩固光伏玻璃、EVA和POE胶膜、高效电池组件、逆变器等环节,发展海上耐候组件和海洋专用电气设备;中游重点发展固定及跟踪支架、漂浮式平台、浮体结构和系泊锚固等海上专用装备;下游发展海上光伏项目开发、投资运营、并网接入和电力交易服务。
技术方向上,重点提升光伏材料和组件在高盐雾、高湿、强风浪环境下的长期服役性能;加强漂浮式光伏抗风浪、抗台风和长效锚固技术研发;加强风光联合调度和并网控制技术。
开发利用方面,深化风光同场、渔光互补、核光协同等复合利用,推动海上升压站、送出电缆、储能和运维设施共建共享,拓展离岸海岛光伏微网、海上生产作业平台配套供能等应用场景。
海洋能:有序布局波浪能示范项目
《指引》提出要培育壮大海洋能全产业链,上游环节加强潮流能、潮汐能和波浪能资源调查与场址设计,发展海洋耐蚀材料、防腐涂层、监测传感、动态海缆等基础配套。中游重点发展兆瓦级潮流能发电装置、双向大容量潮汐能机组以及振荡水柱式、点吸收式等波浪能发电装置。下游发展实海试验、性能评价、检测认证、项目开发运营和母港保障等专业服务。
技术层面,重点提升潮流能阵列协同控制和功率平滑并网技术;加强波浪能高效能量转换、恶劣海况生存和关键部件防腐技术;提升潮汐能双向大容量发电和增效扩容技术。
开发利用方面,推进潮流能机组阵列化布置和规模化示范,推进潮汐能增效扩容,有序布局波浪能示范项目,推进海洋能与海岛微电网、海上综合能源站和离网供能系统衔接,形成多技术路线、多场景示范的应用格局。
沿海核电:前瞻开展先进堆型研究
上游夯实核级特种材料、核级铸锻件、特种电缆供给;中游做强核级泵阀、压力容器、数字化仪控系统等核心装备,提升核岛安装、系统调试工程能力;下游完善在役检修、寿期管理、乏燃料及放射性废物后端处置,拓展核能供热、工业供汽、医用同位素、辐照加工等非电利用。
在技术上,持续攻关核级长寿命材料、机组预测性维护,前瞻开展小型模块化反应堆、高温气冷堆等先进堆型研究,推进核能供热、制氢、海水淡化、能源梯级利用和多能协同控制等技术验证。
开发利用上,统筹在运、在建、储备厂址,推动核电与海上风光协同布局,探索温排水光伏、海水淡化、能源梯级利用,加强核电厂址保护范围与航道、生态保护、海洋牧场和其他海洋能源项目的空间衔接。
校对: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