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给董秘“减负”!《董秘监管规则》正式发布,多家A股公司踩点合规!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曾剑 2026-04-25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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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晚,针对董秘行业的首部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下称《董秘监管规则》)正式发布。

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秘监管规则》出台迅速引发市场热议。有报道称,目前董秘兼财总的A股上市公司有近900家,董秘兼总经理的有70多家。同时,部分董秘还兼职副总。因此,可能有上千家上市公司面临“整改”。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就在4月24日晚间,多家上市公司主动对董秘的工作进行了“减负”,这样的调整踩准时点,使得公司的岗位安排合规了。

其中,天奥电子披露,公司董秘王利强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秘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乐为新任董秘。冯乐曾任成都天奥测控总经理助理、中电科柯林斯航空电子财务总监和副总经理、中电科航空电子财务部副部长。

亚华电子宣布,于雷因公司内部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秘职务,辞职生效后,于雷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同时,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煦阳为公司新任董秘。张煦阳曾任东吴证券投资银行委员会项目经理,于今年2月入职亚华电子。

国泰海通公告称,聂小刚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董秘、联席公司秘书等职务;辞任上述职务后,聂小刚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公司战略客户部总经理徐岚出任新任董秘。

回头来看,监管层禁止董秘相关“兼职”早有征兆。

2025年12月末,证监会曾就《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该文件共三十八条,主要明确职责范围、健全履职保障、完善任职管理、强化责任追究等等。其中就包括要提升董秘任职的专业素养及合规要求,禁止可能有职责冲突的兼任。

责任编辑: 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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