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子公司私有化终止 长虹佳华上市地位继续保留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作者:阮润生 2026-09-20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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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9月20日晚间公告,由于子公司长虹佳华(03991.HK)私有化先决条件未达成,子公司将继续保持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并表示本次私有化建议失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9月11日,上市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安健控股有限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收到有关本次私有化事项相关函件。根据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虹图投资有限公司拟作为要约人,计划私有化长虹佳华。相关私有化先决条件达成后实施,最后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20日,或虹图投资与长虹佳华可能约定并经百慕大最高法院批准的较后日期。

去年9月22日,《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私有化事项的议案》获得四川长虹董事会审议通过。

但截至公告披露日,因尚未获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不可豁免先决条件尚未达成,最后截止日期也未能延长,因此,本次私有化建议于2026年9月20日失效,本次私有化将不再实施,长虹佳华普通股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不会撤销。

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相关规定,自本次建议失效之日起12个月内,除经香港证监会执行人员同意外,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就长虹佳华提出要约、增持股份而触发依规则须作出要约等事项将受到相应限制。

四川长虹表示,本次私有化建议失效后,公司所控制的长虹佳华的股份及股权比例不会因此发生变化,长虹佳华仍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其普通股继续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本次私有化建议失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资料显示,长虹佳华负责运营四川长虹ICT综合服务业务,依托与苹果、联想、华为、甲骨文等国内外头部ICT品牌的深度授权合作关系,主营产品包括ICT消费类产品和ICT企业增值产品,但是由于市场竞争尤为激烈,且上游芯片供应紧张采购成本上升,近年来公司业务毛利率承压,今年上半年营收增长至278亿港元,但毛利率降至2.68%。

责任编辑: 吴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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